警示浮標系統要求:
1)系統直流母線24V,負載電流較22.2A。
2)負載額定功率80W,待機功率20W,每天工作12次,每次工作40分鐘,15分鐘額定功率工作,25分鐘待機工作,蓄電池自給天數15天。
3)所有器件滿足在浮船上工作,水潮。
4)有通訊端口,能夠將新能源發電的信息傳送回主機端。
5)有電充電接口。
采用警示浮標方案,其主要理由是:
(1)。燈光警示信號的閃光燈質符合標及海上浮標系統的要求。
(2)采用了新的能源形式。用太陽能作為能量轉換裝置。在有陽光時利用硅太陽能電板給蓄電池充電,在夜間自動開啟燈光信號消耗能量。只要參數設計合理,可以做到次安裝、長期、重復使用,于維護,人值守。
在利用太陽能燈光信號自動報警方面,我們已經有了設計、使用的經驗和數據。勝利油田和遼河油田都已采用了我們的產品。
(3)在系統中,我們既有燈光警示信號,又可以附設螢光反射板的“禁錨”標志,孤立物標或用標。可以天候地警示、護。
(4)采用的是小型浮標。利用錨鏈來系住燈體浮標,結構簡單。而不是那種幾十噸、上百噸的浮標。這樣在制造、加工、海上安裝施工上都比較簡便,經濟上費用也較低。